根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须知》。
各类求职者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应聘有以下四种方式 :
(一)参加现场招聘洽谈会;
(二)委托推荐求职服务;
(三)登陆西昌人才网( www.xcrc114.com )进行网上求职;
(四)按发布的招考(聘)简章要求,参加与自身条件相符合的各类招考 ( 聘 ) 。
二、参加委托推荐求职服务,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驾照、会计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施工员证、预算员证等)及 1 寸彩照 1 张,到市场进行免费建档。
三、求职应聘人员向市场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各类证件、证明经市场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后,求职者需认真填写《求职建档表》和《求职应聘协议书》。填写时要注意写清楚本人情况、求职意向、择业要求、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求职者在填写《求职建档表》后,个人信息将录入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人才数据库并定期同步进入互联网,实现网上求职。
五、求职者参加现场招聘会求职应聘时,应遵守市场的管理规定。入场后可享受人才市场为您提供的求职择业的新机会和咨询服务,但不能保证您求职应聘必然成功,因为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机制,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您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共同意愿。
六、在应聘和受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如提出收取您的报名费、保证金、风险金、集资款、股金等费用或扣押您的各类有效证件等要求时,请您不要答应,并应向市场工作人员举报。如果您自愿同意用人单位的上述要求,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负责。
七、求职者在市场通过洽谈与用人单位确定聘用关系后,应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及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或合同的内容不公平,您应当拒绝到该单位工作,绝不可勉强迁就。
八、您在求职应聘时,应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和有效证件,同时也应当保持警惕,如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市场工作人员咨询,发现不法行为应及时举报。
九、求职者经用人单位审核录(聘)用后,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并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职,特殊情况需离开用人单位时,须提前告知用人方,并按规定办理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手续。
十、求职者每一次和用人单位洽谈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制作的《求职自荐表》,以及相关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并以真实严谨的态度填写本人情况,求职意向和择业要求。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无理要求。
十一、求职者每次入场均应自备钢笔或圆珠笔,以填写《求职自荐表》。并应珍惜每一次择业、就业机会,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应积极学习业务知识,踏实苦干,任劳任怨,诚实敬业,充分挖掘自身潜力为用人单位工作。
十二、求职者在求职活动中违反本《须知》或因欺诈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以及因寻衅滋事、人身攻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各类求职人员在进入市场求职应聘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四、 本《须知》解释权属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